国际关系学院公开课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17-03-22 点击数:

国际关系学院公开课制度

为了倡导我院教师更多地参与本科课堂教学的交流研讨,促进教师提高授课质量与业务水平,提高课堂教学效果,提升我院本科教学质量,学院决定实施教师公开课制。

1.承担本科教学的教师每学期开放两次(每次一节课)公开课,供我院全体教师选择听课。上课教师应于每学期开学两周内,结合该课程教学进度表,填写公开课时间登记表(附件一),提交教务室,由教务室汇总成本学期公开课时间汇总表,并向全院公布。

2.该学期承担本科教学的教师根据本学期公开课时间安排表,选择不少于2次(每次一节课)课程进行听课,填写课堂教学听课记录表(附件二)交教务室留存。该学期未承担本科教学的教师可自愿参加听课。

3.教师除本院公开课程之外,亦可选择其他学院的相关课程听课,学习优秀的教学经验,并填写课堂教学听课记录表(附件二)交教务室留存。

4.院领导每学期对每位老师的公开课开展集体听课并评分,填写华侨大学课堂教学听课记录与评价表(附件三)交教务室留存,学院视情邀请校领导或其他学院的专家领导参加听课和评分。每学期评选出优秀课程二名予以奖励,并推荐教师参加学校的“精彩一堂课”、“百门优质课程”、“精品在线课程”等相关比赛和评选。

5.每次听课计服务分2分,每学期最高可计4分(2次)。
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,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

华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

2017年3月22日

 

 

  国际关系学院公开课制度(国关〔2017〕2号)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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