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关系学院关于开展202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3-11-07 点击数:

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是论证、审查学位论文选题的重要环节。根据《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与评阅答辩的管理规定》(华大研﹝2016﹞9号)中关于学位论文开题的规定,申请我校各类硕士学位、博士学位的论文,必须经过开题。学院拟安排于本学期第十七或十八周进行202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。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:2023年12月25日-2024年1月7日

二、参加对象:2022级硕士研究生

三、开题须提交材料

1、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纸质版(开题报告表格在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),按开题组导师人数准备相应份数,按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汇编对开题报告的内容要求进行填写。

2、上述材料的提交时间,电子版应在开题前一周提交至邮箱258060667@qq.com;纸质版请自行带至开会报告评审会上。逾期、未提交者将视为放弃本次开题资格。因未按时开题影响毕业时间由研究生本人承担责任。未进行开题、开题未通过或开题报告材料备案不完整的学位论文,将不得申请送审和答辩。

五、开题评审会程序

1、学生做PPT汇报的主要内容:

(1)研究背景、问题与意义;

(2)文献述评与创新之处;

(3)研究内容(章节形式重点介绍);

(4)研究方法。

研究生利用PPT在10分钟内向专家组做开题报告,语言要求简练。

2、专家组提问、评议:

专家组对学生进行10-15分钟的提问。专家组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,报告人应认真做好记录。

3、专家组决议,并在开题报告书中签署意见。

专家组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,对开题报告进行评分,评分采用百分制。

(1)评分不低于80分,且排名在评审组评审结果前90%的开题报告中,视为通过开题。

(2)评分在70-80(不含80)分之间的开题报告和排名在评审组评审结果后10%(不足1位,取最后一位,下同),但不低于70分的开题报告,须根据专家组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,并在修改后参加开题报告的复审会。

(3)开题报告不合格者(评分低于70分)应在下半学期重新进行开题。重新开题的程序与第一次开题相同。

重新开题再不合格者,则终止其学位论文工作,各门研究生课程成绩合格者,按结业处理。

注:未进行开题,或开题未通过,或开题报告材料备案不完整的学位论文,将不得申请送审和答辩。

六、开题报告结束后事宜

1、请及时将定稿的论文开题报告提交到研究生管理系统中;纸版报告签字完整后提交至A1419。

2、已通过开题的学位论文,请抓紧时间进行学位论文后续写作。

华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

2023年10月23日

地 址:中国 福建 厦门 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:361021

电 话:0086-592-6162101 E-mail:cir@hqu.edu.cn

版权所有 1996-2019 华侨大学 闽ICP备05005476

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42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