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是论证、审查学位论文选题的重要环节。根据《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与评阅答辩的管理规定》(华大研﹝2016﹞9号)中关于学位论文开题的规定,申请我校各类硕士学位、博士学位的论文,必须经过开题。学院拟安排于本学期第十七或十八周进行202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:2024年12月30日-2025年1月10日
二、参加对象:2023级硕士研究生
三、开题须提交材料
1、《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》(见附件),按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汇编对开题报告的内容要求进行填写,A4纸正反面打印,提交份数为开题专家组人数;电子pdf版1份,以“学号-姓名-论文题目”命名。
2、上述材料的提交时间,电子版应在开题前一周提交至邮箱258060667@qq.com;纸质版请自行带至开会报告评审会上。逾期、未提交者将视为放弃本次开题资格。因未按时开题影响毕业时间由研究生本人承担责任。未进行开题、开题未通过或开题报告材料备案不完整的学位论文,将不得申请送审和答辩。
五、开题评审会程序
1、学生做PPT汇报的主要内容:
(1)研究背景、问题与意义;
(2)文献述评与创新之处;
(3)研究内容(章节形式重点介绍);
(4)研究方法。
研究生利用PPT在8分钟内向专家组做开题报告,语言要求简练。
2、专家组提问、评议:
专家组对学生进行10-15分钟的提问。专家组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,报告人应认真做好记录。
3、专家组决议,并在开题报告书中签署意见。
专家组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,对开题报告进行评分,评分采用百分制。
(1)评分不低于80分,且排名在评审组评审结果前90%的开题报告中,视为通过开题。
(2)评分在70-80(不含80)分之间的开题报告和排名在评审组评审结果后10%(不足1位,取最后一位,下同),但不低于70分的开题报告,须根据专家组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修改,并在修改后参加开题报告的复审会。
(3)开题报告不合格者(评分低于70分)应在下半学期重新进行开题。重新开题的程序与第一次开题相同。
重新开题再不合格者,则终止其学位论文工作,各门研究生课程成绩合格者,按结业处理。
注:未进行开题,或开题未通过,或开题报告材料备案不完整的学位论文,将不得申请送审和答辩。
六、开题报告结束后事宜
1、请及时将定稿的论文开题报告提交到研究生管理系统中;纸版报告签字完整后提交至A1419。
2、已通过开题的学位论文,请抓紧时间进行学位论文后续写作。
华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
2024年11月29日
初审:刘雪莲
复审:李璇
终审:刘文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