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国际关系学院2017-2018学年本科学生校院奖学金评定事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8-09-29 点击数:

各班级:

根据《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》有关文件精神,拟于10月份开展2017-2018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项设置(详见附件1)

华侨大学奖学金(分两个等级)、厦航奖学金、国际关系学院奖学金。

二、名额分配(详见附件2)

1.华侨大学奖学金一等3名、二等2名、厦航奖学金1名。

2.华侨大学奖学金(境外生),全院1人,班级根据实际情况报送,不占班级名额。

3.综合成绩优秀奖1名。

4.国际关系学院奖学金若干。

三、具体要求

1、校级奖学金绩点排名要求前25%、综合素质测评要求前30%、无挂科记录,以学习绩点排名为主要依据;院级奖学金直接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择优进行评选、同时绩点排名须在专业前60%以内,请各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。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将直接取消评奖资格,并不允许班级补报。

2、认真填写各类奖学金申请表,规范“专业”名称,按学习成绩单上的专业全称填写。

3、学生在各类科技、文化、体育等省级及以上的竞赛中获奖,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或学习帮扶工作成绩突出者,条件可以适当放宽,但须报学院核准。

4、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、院奖学金不可兼得。

5、各类奖学金评选办法请参看2016版《学生手册》、《境外学生手册》或到学生处网站下载。

6、材料上交时间安排:各班学生根据所获奖项填写各自申请表格(一式一份)(详见附件3),班级填写《附件4:国际关系学院XX班校院奖学金报送汇总表》,于10月11日(周四)前将所有纸质材料上交团委。同时将以上表格的电子版打包压缩以“**班级校院奖学金”为邮件名发送到99851535@qq.com

7、本次奖学金评定时间紧、任务重,且涉及到同学的切身利益,希望各班班主任和班委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,务必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切实做好奖学金评定工作。

附件1:各项奖学金简介

附件2: 2017-2018学年校院奖学金名额金额分配表

附件3:各项奖学金申请表格

附件4:国际关系学院XX班校院奖学金报送汇总表

国际关系学院

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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