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关系学院关于做好2015-2016学年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7-03-18 点击数:


各班级、学生机构:
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15-2016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》、《华侨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》、《华侨大学先进班级评选办法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拟于近期开展2015-2016学年学生个人荣誉称号和集体荣誉称号的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荣誉称号的种类和名额

校三好学生:境内本科生1,境外本科生1人,研究生1

校优秀学生干部:境内本科生1人,境外本科生1人,研究生1

院三好学生:研究生2

院优秀学生干部:本科6-7人,研究生2

二、评选范围和条件

1.二年级(含)以上班级或学生;

2.校、院先进班级按《国际关系学院先进班级评选细则(试行)》评选,本年度暂不评选。

3.参评校优秀学生干部,任期需满一年;且学生机构干部考核为A或班级干部考核优秀;

4.校三好学生必须获得当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校奖学金或校研究生一、二等奖学金,厦航奖学金和综合成绩优秀获得者不能参评。校三好学生同时要求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班级前10%(境外生当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全班前20%),《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;

5.校优秀学生干部要求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前30%,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班级前40%。(境外生综测与学习成绩要求前50%

6.一年内未受违纪处分。

7.详细评选条件参照《学生手册》(20168月)相关文件要求。

三、具体要求

1各班级、学生机构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,认真实施评选程序,做到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,以精神奖励为主。

2.本科班级每班推荐三好学生1名、优秀学生干部2名,学生机构总共推荐优秀学生干部7(1名校三好学生)

3.研究生根据《国际关系学院/华侨华人研究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细则》评选条件自主申报,推荐人选经学院评选后公示。

4.本科班级、团委学生会填写《国际关系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1电子版发到99851535@qq.com;研究生班级填写《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)交到研究生秘书办公室,电子版发到邮箱649577581@qq.com;以上材料请于1130日(星期四)报送,逾期视为放弃。

5.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将根据各班级和学生机构推荐名单,讨论决定最后人选。

附件1:《国际关系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》

附件2:《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》

附件3:《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细则》

 共青团国际关系学院委员会

201611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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