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流程

作者: 时间:2018-05-13 点击数:

一、党员组织关系在校内党组织之间接转:

1、由党员组织关系原所在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向校党委组织部开具《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(以下简称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)。

2、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员组织关系原所在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开具的《组织关系介绍信》,向待转入组织关系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开具《组织关系介绍信》。

二、党员组织关系由校外党组织转入我校党组织:

(一)由省内其他党组织转入我校党组织:

1、待转入党员应将党组织关系原所在党组织开具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交校党委组织部。

2、填写《华侨大学党员信息采集表》。

3、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待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原所在党组织开具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向待转入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开具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。并将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单》传真或邮寄党员原所在的党组织。

(二)由省外党组织转入我校党组织:

1、待转入党员应持原党组织关系原所在党组织开具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,到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。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将向我校党委组织部开具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。

2、待转入本校党员将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出具的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交校党委组织部。

3、填写《华侨大学党员信息采集表》。

4、校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开具的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,向待转入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开具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。并将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单》传真或邮寄党员原所在的党组织。

三、党员组织关系由我校党组织转往校外党组织:

(一)由我校党组织转往省内其他党组织:

1、由党员组织关系原所在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向校党委组织部开具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(其中接收单位党组织必须为基层党委)。

2、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员组织关系原所在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开具的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,向拟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开具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。

(二)由我校党组织转往省外党组织:

1、由党员组织关系原所在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向校党委组织部开具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(其中接收单位党组织必须为基层党委)。

2、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员组织关系原所在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开具的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,向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开具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。

3、带转出本校党员应持我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,到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。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将向拟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开具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。

4、待转出本校党员持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出具的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到拟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。

地 址:中国 福建 厦门 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:361021

电 话:0086-592-6162101 E-mail:cir@hqu.edu.cn

版权所有 1996-2019 华侨大学 闽ICP备05005476

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422号